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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40am 19/06/2020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港版国安法

(北京18日综合电)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周四起一连三日在北京召开。新华社报道,会议将审议《港版国安法》。其中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的分裂国家等4类犯罪行为和相应刑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新华社引述全国人大法工委表示,《港版国安法(草案)》已经由委员长会议,提请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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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与美国国务卿蓬佩奥于当地时间18日刚于夏威夷结束会谈。

据新华社报道,草案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早前人大通过的决定通报,以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的字眼,作为其中一项罪行,而新华社最新的公布,则以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取代。

有中国律师指出,中国现时未有针对“勾结”的专门罪名,但有一些罪名体现出与境外勾结的含意或要素,例如《刑法》中的间谍罪,而干犯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或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外时,如涉及勾结境外机构、组织和个人,更需从重处理,一经定罪将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

新华社表示,法律草案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有关决定的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项目,法工委负责人向常委会作了关于法律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港区代表谭耀宗此前一天表示,北京中央拥有港版国安法案件的管辖权,而移交涉案港人到中国受审可以是选项,须视北京方面如何行使管辖权而定。

或设维护国安机构

谭耀宗还说,没听过有关中国驻港国安人员是否能合法持械的讨论;他并指出,人大决定已表明,若有需要,会在香港设立维护国安机构,并认为此等机构只是担任指导角色,且会与特区相应机构协调,相信保安局会设立部门处理。

有消息指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会于6月底前再召开一次会议,专门审议港版国安法。

香港政坛相信,港版国安法即便未能在6月完成立法,最迟也会在7月初通过,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之中,由香港特首宣布实施。亲建制派消息相信,北京大概不希望拖到8月底才颁布这项新法,影响建制派在9月立法会选举的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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