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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1am 19/06/2020

东方电力机构印尼发电厂案·吉朗判赔489万

(吉隆坡18日讯)吉朗(ZELAN,2283,主板建筑组)宣布,该公司与东方电力机构针对印尼发电厂计划引发的仲裁庭诉讼案,被裁决败诉须赔偿114万6000美元(约489万3000令吉)、利息及各有关费用,该公司将针对有关庭令寻求律师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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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在文告中指出,2007年针对印尼中爪哇省的煤炭发电厂计划中,东方电力机构为其二手承包商,较后因事故后者在新加坡国际仲裁庭采取法律行动要求赔偿。

该公司独资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接获东方电力机构取得的庭令,须作出114万6000美元赔偿、以及利息、律师费及开销10万3000新元、6万4891新元的堂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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