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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30日讯)保安人员涉嫌于今年6月期间,非礼一名少女,今日于甲州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5000令吉保释。
被告陈伟权(24岁,译音),来自亚罗牙也。
控状指被告在今年6月15日约早上8时30分,于默迪卡花园一带路旁,非礼一名17岁少女,对其亲嘴及舔肚子,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4(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及鞭打。
本案由副检察司迈祖英提控,地庭法官是诺玛依斯迈。
法官诺玛依斯迈允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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