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发布: 5:07pm 30/06/2020

路旁非礼少女.保安员不认罪

作者: 尤伽荣

被告涉非礼少女被控不认罪,退庭后被庭警押离法庭。
被告涉非礼少女被控不认罪,退庭后被庭警押离法庭。

ADVERTISEMENT

(马六甲30日讯)保安人员涉嫌于今年6月期间,非礼一名少女,今日于甲州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5000令吉保释。

被告陈伟权(24岁,译音),来自亚罗牙也。

控状指被告在今年6月15日约早上8时30分,于默迪卡花园一带路旁,非礼一名17岁少女,对其亲嘴及舔肚子,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4(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及鞭打。

本案由副检察司迈祖英提控,地庭法官是诺玛依斯迈。

法官诺玛依斯迈允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释。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