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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口2日讯)华裔男子将银行户头借给电话诈骗集团使用,以接收受骗者的汇款,结果惹祸上身,今早被控上马口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状,被罚款3500令吉。
被告何汉明(译音,25岁),今早被商业罪案调查组以6年前“协助他人匿藏来历不明的1990令吉零7仙”罪名,控上马口推事庭,面对两项控诉。
依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4年2月18日下午3时57分至59分之间,接收一名37岁印裔妇女在马口一间银行,分两次汇进其名下户头的总数1990令吉零7仙,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24条文,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
此案主控官是沙娃蒂警长,被告并没有委托律师。
依据案情,女事主是接通自称来自银行的联络电话,声称她欠下一大笔信用卡债,必须马上偿还,过后电话就转向另一名自称是国家银行职员的人继续接听。
女事主被对方吓得信以为真,依据对方指示,到银行利用自动转账机,分两次将总数1990令吉零7仙,转进何汉明名下的银行户口内。
女事主过后发现被骗而报警, 警方调查显示女事主是中了所谓“澳门骗局”,即假装银行职员及国家银行官员的电话诈骗,因而失财。
警方调查显示何汉明名下银行户头曾经接收两次由女主汇进的款项,并揭发他曾经将本身银行户头资料及提款卡,借给来历不明的陌生男子,以企图赚取佣金,讵料给自己惹祸上身。
被告对于两项控状都当庭认罪,推事判决他的首次控状被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付还罚款将以监禁4个月取代,第二项控状则被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付还罚款将以监禁3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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