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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6am 04/07/2020

致伤妻子被控.​男子认罪1500保外

被告涉致伤妻子被控上法庭。(图:星洲日报)
被告涉致伤妻子被控上法庭。(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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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3日讯)巫裔男子被控于今年6月期间,致伤妻子手及掐其颈部,今日于甲州推事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获准以1500令吉保释。

被告是莫哈末法米(33岁)。

控状指被告在今年6月22日约下午3时30分,于巴当占布组屋,以掐颈项及弄伤他人左手方式,蓄意致伤35岁的妻子,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副检察司布德里娜迪亚,推事是张素瑜。

布德里娜迪亚建议推事让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同时要求由报案人,即被告妻子作为担保人。

被告向推事求情时,指他与妻子育有5名孩子,恳请推事减低保释金,希望法庭能够允准让亲友为其担保。

被告曾于庭上声称妻子已撤销报案书,但开庭期间未见被告妻子的出现。张素瑜最后决定让被告以1500令吉保释,担保人仅能够是本案的报案人,法庭择定9月14日过堂此案,传召报案人上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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