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证人:Jepak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生意伙伴
(吉隆坡15日讯)Jepak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的生意伙伴莱恩说,赛迪在2016年献议向罗斯玛提供的款项被称为政治献金是美言其名,对他而言,该笔款项是该公司获颁砂拉越乡区学校混合太阳能工程所给予的“佣金”(co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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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被控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工程索取和收受贿金案今日续审,罗斯玛代表律师阿克贝丁交叉盘问莱恩时主张,政治献金的说法是出自于罗斯玛时任特别助理里扎口中,莱恩同意,并表示赛迪接受及同意该说法。
曾与罗斯玛会面10分钟
阿克贝丁接着主张,该笔政治献金是透过罗斯玛给予时任首相即拿督斯里纳吉、巫统及国阵,莱恩回应说;“那是美言其名的说法,真正的目的是佣金。”
阿克贝丁立即打断莱恩,并要求后者回答问题。
此案第16名证人的莱恩昨日念出书面证词时说,他和赛迪献议给予罗斯玛混合太阳能工程总额,即12亿5000万令吉的10%,罗斯玛回说,现在的政治情况确实需要很多钱。
阿克贝丁指出,其当事人罗斯玛说,此事是在数年前发生,罗斯玛不记得曾发表上述言论,也不曾见过莱恩和赛迪,莱恩表示会面的时间只是约10分钟。
莱恩认同该言论确实不是逐字记录(verbatim),但在他的记忆里,有关用词确实出现过。
指里扎要求佣金非索贿
阿克贝丁指莱恩当年没有针对赛迪向他索取混合太阳能工程总额10%向反贪会投报,反贪会3年后对他展开调查时,才在证词中将罗斯玛牵涉其中,但莱恩不同意。
莱恩也否认里扎向他索贿,他认为里扎是要求佣金。
但他认同,从混合太阳能工程总额索取10%及15%的言论是出自于里扎,罗斯玛不曾提出,他的确不知道里扎的言论是否正确,他与赛迪相信里扎的话。
当听闻献议10%工程总额
“罗斯玛停顿沉默”
阿克贝丁主张,罗斯玛于2016年在其住家对于赛迪献议提供混合太阳能工程总额10%的款项,作为她协助Jepak取得该工程的政治献金感到惊讶。
莱恩回应说,罗斯玛当下的反应是沉默一会儿,至于罗斯玛是否惊讶,他不得而知。
阿克贝丁追问,罗斯玛的反应是否可能是惊讶的一种表现,莱恩不这么认为,并表示罗斯玛当下仅是稍微停顿。
他说,辩方律师诠释罗斯玛稍微停顿的反应为惊讶的表现,是取决于个人如何诠释该反应。
指获赛迪100万顾问费
“500万给罗斯玛”
早前供证时,莱恩指出,他在2017年7月左右透过WhatsApp告知赛迪,指Jepak已获得混合太阳能工程首笔约6300万令吉的款项,赛迪开出一张值100万令吉的支票给他,作为顾问费用及取得工程所做的努力。
他在主控官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引导下念出书面证词说,赛迪在2016年12月与他会面时告知,他已透过里扎将500万令吉现金交给罗斯玛,这是按照约定给予罗斯玛的政治献金。
见证赛迪给里扎“礼物”
赛迪在同一天晚上10时左右邀请他到泗岩沫的住家,并看到赛迪给了里扎一个纸袋,他相信该纸袋内有现金。
他与赛迪离开里扎的住家后,赛迪才说将50万令吉给予里扎作为奖励,因为里扎帮助Jepak从教育部取得该工程。
他与赛迪于2017年9月7日前往罗斯玛位于大使花园的住家,抵达后里扎带领他们到客厅,随后看见赛迪的司机即三苏里扎沙比尼(本案第4名证人)进入屋内,将两个背包放在沙发旁后便离开。
他表示,罗斯玛数分钟后在里扎陪同下现身,里扎也向罗斯玛指出两个背包的位置。
罗斯玛对款项不惊讶
“在该会面中,赛迪告知罗斯玛现在会先给一些钱,其他付款会依据工程进度随后给予。罗斯玛点头并表示‘好吧’。
“对于该笔款项,罗斯玛看似不惊讶,我知道该笔款项是由赛迪给予,以示感谢给予Jepak混合太阳能工程。”
他说,赛迪在会面中尝试将另一个在砂拉越乡区学校的管井工程建议书给予罗斯玛,要求协助将有关信函引荐给纳吉,但罗斯玛并没有接过建议书,只表示她无法帮忙,并要赛迪寻找其他管道与纳吉会面。
他说,他与赛迪离开罗斯玛住家时,三苏放在客厅沙发旁的两个背包还在该处,他在赛迪告知后才得知,两个背包内装有15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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