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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亚南16日讯)由于现有的法律难以严惩制造水源污染的违例者或企业,雪州水务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今日促请雪州政府应修法,制定最低20万令吉及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同时强制违例者需坐牢!
雪州水务管理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黄美诗指出,雪州于2018年起到至今就已发生7宗水源污染,至少造成25天的制水事件,带给人民严重困扰。
召见多单位商38建议
她说,由于水源污染事件不断重演,该委员会于今年5月19和20日,一连两天召见雪州水务管理公司、雪州水务管理机构、雪州环境局、国家水务服务委员会、加影市议会、乌雪县议会及英达丽水代表后,商讨出38项建议。
她披露,在委员会提出的38项建议中,雪州政府可以优先修订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机构州条例,以严惩对付制造水源污染的违例者。
“委员会建议州政府修法,包括可提高制造水源污染的罚款、限制最低的罚款、强制违例者监禁,以及确保罪魁祸首和帮凶被对付。”
黄美诗:促联邦配合修法
黄美诗今午偕同委员会成员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该委员会也促请联邦政府也配合修法,包括修正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以及2006水务工业服务法令,提高现有的罚款及监禁。
她说,无论是雪州现有的条例或联邦的法令,都没有设最低罚款,而最高罚款也只有2000令吉到50万令吉不等,视援引的法令而定。
她直言,在法律上,因没有限定最低罚款,即便援引的法令最高罚款可到50万令吉,但法官若裁定判罚100令吉,也没不是问题。
“现有的法律虽可以监禁违例者,但并不是‘强制性’,所以委员会建议雪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未来修法时,可制定最低罚款20万令吉及最高罚款100万令吉,同时强制违例者坐牢。”
耗50万清理皇冠城受污湖水
黄美诗表示,蕉赖皇冠城湖畔湖水受污染事件发生后,当局就耗费50万令吉去清理,可见水源污染事件造成的社会成本非常高,所以委员会为此要求提高罚款,严惩制造水源污染的违例者。
陪同召开新闻发布会者包括中路区州议员莫哈末法克鲁拉兹、安格力区州议员纳兹旺、班达马兰区州议员梁德志、圣淘沙区州议员古纳拉加和峇冬加里区州议员哈鲁麦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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