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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26pm 17/07/2020

涉侮辱先知及哈迪·男子监26个月

(吉隆坡17日讯)一名男子因涉嫌于去年在脸书侮辱伊斯兰先知默罕默德和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今日被判处监禁26个月。

29岁的被告丹尼安东尼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控状被判监禁26个月,第二控状则判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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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艾文峇兰佐迪指示,两项罪名的刑法同时执行,并从被告于2019年3月6日被捕当日算起。

艾文在判决中表示,侮辱宗教的罪行不仅是直接针对个人,也针对被侮辱者所代表的宗教价值和功能。

言论自由不赋侮辱权利

“尽管言论自由也包括批评自由,但并不赋予侮辱的权利。通过制定和加强国家框架和立法,法律保障了宗教自由,防止诋毁宗教和宗教团体的负面刻板印象。”

他说,该帖文具有高度的煽动性和情绪,引起对伊斯兰的极大偏见。

根据控状,丹尼安东尼被控在2019年1月9日,通过脸书帐号发布了对先知默罕默德和伊斯兰的侮辱性言论,该言论可能威胁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和谐,因而触犯了刑事法典第298(1)(a)条文,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

丹尼安东尼也被控在同样的时间地点,对哈迪阿旺发表侮辱性言论,触犯了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可面对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祖莱拉副检察司,而丹尼则无聘请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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