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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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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19am 30/07/2020

涉违反港区国安法‧港警拘捕4学生

“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锺翰林周三晚上被警方拘捕。
“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锺翰林周三晚上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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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0日综合电)香港警方新成立的国家安全处周三首次采取行动,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拘捕4名学生,包括学生动源(Studentlocalism)前召集人锺翰林,而他就读专业教育学院一年级。

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周三晚上在记者会表示,国安处今日下午3时半分别在元朗、屯门及沙田拘捕3男1女,年龄介乎16至21岁,报称学生,有关人士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的分裂国家罪第20条,即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分裂国家,及21条即协助、煽动、教唆,及资助分裂国家罪名,行动中带走电话、电脑及文件等证物。

调查显示,有一个团伙近日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个主张香港独立的组织,纲领是建立香港共和国,又称会不设底线地斗争、团结香港所有独立派进行行动,宣言已涉及煽动他人加人行列。李指出,如案件严重,可判处10年监禁的罪行,警方是可以提取被捕人士的DNA样本。

李桂华指出,有关组织于近期成立,留言是今年7月1日后才发现,煽惑及协助教唆已构成煽动罪行,不需要证明已可能构成煽惑。至于有人称是外地宣传,他说,警方也有管辖权调查相关案件:至于羁留会按一般情况处理。

学生动员当晚在脸书指,“前召集人锺翰林今日约下午8时50分于元朗住所被捕,涉及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被国安拘捕并带同数袋证物离开。”据悉,锺是被警方国安处人员锁上手铐并带上一辆七人车。

据悉,其他被捕人士包括一名17岁姓何女,报称中五学生,另一人为19岁姓何男子。

学生动源曾指,自今年6月30日《港区国安法》实施前,已停止香港地区一切事务,并遣散香港地区成员,设立外国分部接管组织事务。锺翰林同日退出组织,自此无在网上发表港独言论,亦无发表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言论,又指《港区国安法》不具追溯力。

不过,学生动源在社交媒体仍标示“扞卫本土、香港独立、学生使命、脱中解殖”的字句,并于本周日发表题为《抗衡中国民族主义、建构香港民族主义》的文章,指“港人自幼受到中共洗脑式教育,不断被灌输‘香港就是中国一部分’的概念,令到某些香港人经常会有一种与中国血浓于水嘅民族主义幻想。”

文章又谓,“港人更必需自强不息,抗衡多年来在香港植根的大中华民族主义,建构香港民族意识,方可成就香港人最终的命运自主。”

根据《港区国安法》列出的4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全部最高均可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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