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午已针对他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被定罪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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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向《马来邮报》表示,其当事人纳吉也会针对2亿1000万令吉罚款和监禁刑罚提出上诉。
“我们已在今午针对两项刑罚向上诉庭入秉上诉书。”
“按照常规程序是入秉到高庭,并会提呈副本给上诉庭。”
吉隆坡高庭是于本周二宣判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判处纳吉滥权罪名成立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批准暂缓监禁刑罚及罚款,但增加100万令吉的保释金以及两名担保人。
此外,纳吉3项失信罪名和洗黑钱罪名各入狱10年。
由于法官谕令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坐牢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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