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制戴口罩令在8月1日杀到,有人戏称,不戴口罩出街,就和女人不穿内衣上街一样罪大恶极,前者传染冠病、后者有伤风化,罪名其实和不穿内裤出街同等;只是穿不穿内裤,旁人无从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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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人人自危,一名卖云吞面的小贩忧心忡忡向我道出,担心强制戴口罩令严格执行,市民担心随时随地有被警方取缔,奉上1000令吉的“牛肉干”风险,宁可尽量呆在家不出门,从而打击经济复苏。
早在一周前,社媒上便广传“在食肆吃东西时,若食物还没送到先除下口罩,警察有权开罚单”,更令大家无所适从,但迄今不见全国性的警界高官出来澄清或解释,反而是一些地方性的警区主任表明确有其事,更令民众哗然,只好一“罩”到底保口袋安稳。
本来运动跑步无需戴口罩,这是常识。但戴罩令杀到,市民就算出外或下楼跑步做运动,为防备警察忽然杀到盘查时,能“出示”手上有口罩情况下,都自备一个口罩,或手挂或半戴形式,以策安全。
事实上,发出戴罩令的国防部高级部长依斯迈已明确表明,民众只有在乘搭公共交通、或踏入拥挤公共场合,如农业市集和巴刹等商业场所,才需要强制戴口罩,在家和车内无需戴口罩;
但警方的说词则形同,只要一离开家门或车门上街,就一定要戴口罩,形成行政高官与执法单位对《1988年预防与控管传染病法令》的各别解读与诠释,很大可能会出现执法上矫枉过正或多重标准的偏差情况。
全民共罩防冠病固然是好,但执法单位能否做到执法时,只有一套标准的一视同仁情况,则全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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