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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3pm 11/08/2020

烫伤女婴被控认罪·女佣监5年社服180小时

作者: 陈炟谕
被告在庭警扣押下被带出法庭时,全程低头,不愿面对媒体镜头。
被告在庭警扣押下被带出法庭时,全程低头,不愿面对媒体镜头。

(巴生11日讯)涉嫌烫伤1岁大女婴的印尼籍女佣,今日被带往巴生地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监5年和180小时社会服务。

据控状显示,被告于今年7月29日(周三)下午6时30分,在加埔巴生博达纳花园某单位,造成一名1岁大的女婴被热水烫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父母或监护人疏忽照顾,导致孩童曝露于危险中)。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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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爱丽莉玛雅蒂(21岁)今早在庭内听取通译员以印尼方言(Bahasa Indonesia dialek sunda)读出控状后,当场俯首认罪。

女佣:非故意·不慎松手造婴儿烫伤

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爱丽莉玛雅蒂通过通译员向法官表示,她并非故意要伤害小婴儿,当时因为手抱婴儿,但婴儿不断地哭啼,才一时不慎松手,造成婴儿惨遭热水烫伤。

她披露,她是家中么女,除了需承担父母亲的生活费,还是一名单亲母亲,育有一名孩子。

“我必须对自己的行为道歉和忏悔,也希望能法官能减轻判刑。”

不过,主控官苏海丽副检察司则表示,当时现场还有女婴婆婆,其实她可向婆婆求助;所以一时慌乱松手的借口,令人难以信服和接受。

她说,虐待儿童的案件近年来频传,法庭必须严惩被告,以警戒众人。

“这是一宗严重的案例,尤其造成女婴烫伤,我希望法官能慎重考虑,作出合适裁决。”

出狱后须押抵4万守行5年

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拿督赞扎尼判决被告监禁5年,从逮捕日算起;而且也需在六个月内进行180小时社会服务。

另外,被告出狱后,也有要1人抵押抵4万令吉作为担保,以确保被告守行5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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