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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08pm 25/08/2020

将产业租给非法活动业者·店主及业者或被提控

(吉隆坡25日讯)所有店主或业主务必慎选租户,因为国内贸易及消费事务部可对所有将产业出租给非法活动的业主采取法律行动,严重者将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被提控。

贸消部执法组主任拿督依斯干达哈林于今日在隆市巡视某购物商城后召开新闻发布时指出,为了更严厉打击盗版及盗用他人商标等非法活动,贸消部已在今年七月起,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对付违规的业主,迄今已有3人在AMLA条文下被控上法庭,另有90人被发出受监察警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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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过往贸消部的取缔行动仅对付租户或直接涉嫌其中的业主,而那些不知情的业主往往都不会遭到法律行动对付。

“如今该部在和各部门协商后,已决定将执法范围扩大,今后也将对付将产业出租给非法集团的业主。”

依斯干达举例,若该局在取缔盗版店后,会顺藤摸瓜查出该店屋的业主及调查该名业主已收取多少租金,不论业主知情或不知情,业主都必须将所收取的租金上交政府。

“这是因为他们收取的租金是非正当收入,若无法上交者将会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条文下被提控。”

他说,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或监禁,因此该部劝请业主慎选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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