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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15pm 22/09/2020

敦马挑战正副议长合法性案·是否撤讼11月10裁决

哈聂夫(左)和拉菲格是诉方的代表律师。
哈聂夫(左)和拉菲格是诉方的代表律师。

(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联同另4名国会议员挑战国会下议院正副议长受委的合法性的诉讼,吉隆坡高庭择定11月10日,裁定是否批准国会下议院副议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和其他3造,要求撤销此诉讼的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今午聆听诉辩双方超过3个小时的陈词后,择定上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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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浮罗交怡区国会议员的马哈迪、莪仑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慕克力、新邦令金区国会议员马智礼、古邦巴素区国会议员拿督威拉阿米鲁丁,以及泗加亭区国会议员拿督沙鲁丁是于7月23日提出诉讼,将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副议长阿莎丽娜、副议长莫哈末拉昔和国会下议院秘书尼占迈丁的列为答辩人。

阿兹哈和莫哈末拉昔是在8月7日入禀撤讼申请,理由是此诉讼涉及议会常规,以及任何与国会有关的事务,并不属于法庭的权限。

马哈迪及4名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是拉菲格和哈聂夫;阿兹哈和莫哈末拉昔的代表律师是韩查阿萨德及何淑茹(译音);阿莎丽娜和尼占迈丁的代表律师则是塔妮娅和莎兹瓦尼。

阿兹哈和莫哈末拉昔的代表律师韩查阿萨德于周二出庭进行口头陈词。
阿兹哈和莫哈末拉昔的代表律师韩查阿萨德于周二出庭进行口头陈词。

韩查:法庭不能干涉国会运作

韩查阿萨德今日陈词时指出,国会在7月13日提呈委任正副议长动议(分别是本案第一和第二答辩人),这两项动议是在按照议会常规下进行。

他说,联邦宪法第62(1)条款阐明,国会是一个自治机关,制定本身的规范和程序,政府和法庭都不能干涉国会的运作。

他也引述前霹雳州议长西华古马和拿督甘尼申闹双包的案件,无可争议的是,高庭当时裁定,下议院有权推选和撤换议长,法庭不应该干涉其中。

哈聂夫:正副议长任命违议会常规

哈聂夫陈词时说,委任正副议长的过程必须遵循国议会常规,经过提名和辩论的程序,但阿兹哈和阿莎丽娜的任命违反了议会常规。

他指出,根据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第4项规定,新任议长人选必须在开会前至少14天,以书面形式提呈至国会秘书处。

他说,议长或副议长职悬空的动议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通过后,每一名国会议员都有权在14天内提呈正副议长的推荐人选。

他表示,基于阿兹哈和阿莎丽娜的任命已违反宪法和议会常规,因此法庭应该聆审此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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