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6日讯)宪法专家阿兹巴里说,是否要颁布紧急状态是国家元首的权力,因此政府不能去法庭挑战国家元首不听取首相的劝告。
也是霹雳州议会反对党领袖的阿兹巴里说,联邦宪法150条文清楚显示,颁布紧急状态是国家元首的权力,而且150条文由头到尾,都没有出现首相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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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已有先例挑战国家元首的决定,但都不成功,首相只能给予国家元首劝告,但接不接受是由国家元首定夺。
他说,首相署根本无须就国家元首的决定发表声明,更没必要召开内阁会议,只管照国家元首意思行事就对了。
不应将元首谕令说成“观点”
行动党社青团团长兼前霹雳州行政议员李存孝说,首相署就国家元首的决定发表的声明,将国家元首的谕令说成是国家元首的“观点”(Pendapat)是不正确,甚至是没有教养的,他也质疑首相署使用该字眼的用意。
不管怎样,李存孝感谢国家元首听取民意,作出英明的决定,他也感谢霹州苏丹在统治者会议扮演的角色。
“在这件事上,让全马人看到了王室在宪政民主所发挥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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