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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41pm 04/11/2020

学运组织声援马大新青年 · 261名法学生撑学术话语权

(吉隆坡4日讯)我国一众学运组织联署呼吁校方停止任何针对马大新青年的纪律处分,并表示宪法之下人人平等,言论自由应受到保障,而大学作为学术殿堂,应充当大专生的保护伞,捍卫大专生的学术自由,让他们无惧发表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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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新学运联盟、国大学生团结阵线、优大青年之声、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发展组织及拉大青年先锋发起联署,并发文告呼吁各方终止钳制学生自由的行为,归还宪法所授之权。

他们也呼吁国盟政府及高教部在11月的国会,提出废除《大专法令》中限制大专生言论自由的第15 (3) 及第15 (4) 条文。

他们说,马大新青年发表的文告只是一篇法律论证(legal argument),也在文告中表明后者只是阐述君主立宪的核心价值,并非外界所指的对国家元首不忠。

此外,共有261名我国法律系学生以实名联署支持马大新青年的学术话语权。

林钊任:宪法教育应包含我国教育体系

就读马大法律系大三的林钊任发文告说,对宪政体制的错误解读,将对如我国一般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清楚明确地解读宪法才有利于社会,并借此呼吁宪法教育应被包含在我国教育体系内,以提升人民对宪法的理解。

文告说,对于元首在联邦宪法第150(1) 条文下是否有权拒绝内阁所提呈寻求宣告紧急状态的建议,宪法学者和律师中有两派不一样的意见。

“第一种的意见认为根据联邦宪法第40(1) 以及40(1A) 条文的规定,元首无权拒绝内阁所提呈的建议。基于上述这两个条文,元首必须依据内阁的建议行事。此意见亦可在众多判例,如在郑清宝诉检察官一案中,得到佐证。”

文告说,马大新青年仅是在这项重要议题上表达其支持上述意见的立场,并附和支持该意见的资深宪法学者的见解。

文告说指出,君主可合法涉入国家治理的特定事务,联邦宪法第40(2)条文阐明,元首有权任命首相、拒绝解散国会的献议以及召开统治者会议。

“当政治两极分化时,依据宪政惯例立宪君主亦是象征着国家的团结。

“在国家皇宫呼吁国会议员支持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一事,对于上述呼吁的性质是一次针对国会事务的政治游说,抑或是一次无关政治因素的劝谕,是一个可供开放讨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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