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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20am 02/12/2020

警涉及用罚单索RM200 讨不到现金洋葱也行

(芙蓉2日讯)芙蓉警局副局长莫哈末赛益指出,一名警察因涉嫌贪污两袋洋葱而被逮捕。

莫哈末赛益发表声明指出,巫裔罗厘司机与一名随行员29日下午从莎阿南取货后,准备将一批洋葱及马铃薯,载往芙蓉卸货。下午2时许,他们途经森州新那旺收费站的路检处,被在场的警察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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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察要求他们出示雇主信件,以证明他们获准在有条件行管期运输货物,否则将被罚款。”

罗厘司机报案称,当时警员向他索取200令吉,作为不开出千元罚单的代价,不过事主指自己自3月起就开始失业,直到最近才找到这份司机工作,实在拿不出这笔钱。

他说,该警察看了他罗厘内的货物后,转而要求10袋洋葱。对此,司机求情道每袋洋葱价值50令吉,若被拿走10袋,老板一定会扣他薪水,而500令吉就等于他半个月的工钱了。于是该警察拿了2袋洋葱后,就将他放行。

司机抵达目的地后,也到警局报案。

隔天(30日),警方就在新那旺逮捕了这名55岁警员,同时也起回两个分别装有33粒和23粒洋葱的袋子,并扣查警员的宝腾赛佳轿车。

不过涉案警员否认索贿,反辩称那些洋葱是谢礼,指该名司机是为了感谢他不开罚单而免费赠送。

他还声称自己在开车返家途中,将2袋洋葱分别送给一名印裔男子及一名熟食店的女业者,分文未取。

对此,莫哈末赛益强调此案正根据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他强调,警方将彻底调查,“绝不会有任何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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