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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读者来信说,父母联名拥有两个房产单位,母亲去世后大约一年,父亲很快再婚,请问:“父母联名拥有的房产应该如何分配?”子女们(我和弟弟)可以如何继承?后母是否有权利获得分配?
父亲年纪并不年轻,万一将来他不在世,其名下资产如何分配?
答:父母共同拥有的房产,在其中一位去世时,继承权将开始,以小莉读者的情况,父母联名的产业,一半是父亲的,另一半则是母亲的遗产,假如根据法定分配,就是根据1958年/1997年(修正)遗产分配法令处理,由母亲的配偶,就是小莉父亲、子女、逝世者父母(如果在世)共同继承。
不过,小莉后母则无权继承,那是父亲与小莉继母结婚前,与小莉母亲联名拥有的财产,至于父亲再婚后的资产,一旦成为遗产,假如他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是根据1958年/1997年(修正)遗产分配法令处理,同样由他的配偶(小莉后母)、子女,以及父母继承(如果还在)。
但是,如果一个人在世时,有立遗嘱,他留下遗产的分配,则是以遗嘱为根据,与遗产分配法令是不一样的。
父母共同拥有的房产,在其中一位去世时,继承权将开始,以小莉读1958年/1997年(修正)遗产分配法令:
留下配偶─没有子女,父母
全部遗产归配偶
留下父母与配偶─没有子女
(a)1/2遗产归父母
(b)1/2遗产归配偶
留下子女─没有配偶,父母
全部遗产归子女(以信托方式处理)
留下父母─没有子女,配偶
全部遗产归父母
留下配偶与子女─没有父母
(a)1/3遗产归配偶
(b)2/3遗产归子女
留下父母与子女─没有配偶
(a)1/3遗产归父母
(b)2/3遗产归子女
留下父母,配偶与子女
(a)1/4遗产归父母
(b)1/4遗产归配偶
(c)2/4遗产归子女
没有父母,没有配偶,没有子女
全部遗产根据下列顺序分配:
(a)兄弟姐妹
(b)祖父母
(c)父母的兄弟姐妹
(d)曾祖父母
(e)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
(f)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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