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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24pm 13/01/2021

MCO区无需向交部申请 · 商用车上路须雇主函

(八打灵再也13日讯)交通部表示,5州及3直辖区落实行动管制令(MCO)期间,商用车辆不受限制,车主在执法人员查询时只需出示雇主的证明函即可,而商用车辆也会有专属道路。

此外,商用车辆业者也不需要向交通部申请批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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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指出,这是为确保贸易活动及与运输业有关的物流领域能持续顺利及安全运作。

交通部是针对柔佛、马六甲、吉隆坡、布城、纳闽、雪州、槟城及沙巴从今日起至本月26日落实MCO,发表文告说明商用车辆的情况。

物流业者可向协会索批准信

至于物流公司如货运代理及仓库业者,交通部指出,有向相关协会注册的公司可向各自协会获取交通部发出的批准信,当执法人员在路障要求出示文件时,需一同出示该信函及协会会员身分证明。

该部说,没有在任何协会或非政府组织下注册的公司,可到https://application.mot.gov.my申请批准信。

该部也提醒民众遵守政府所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并建议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者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宣布的标准作业程序及指南,维持人身距离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以预防冠病传染。

任何疑问或投诉可电邮至[email protected]、WhatsApp至019-290 7723、拨打交通部热线1800-88-7723(早上8时至傍晚6时)或是国家行动管理中心的热线(03-888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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