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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06am 19/02/2021

脸书负责人批澳法案 误解平台与出版商关系

脸书纽澳地区总经理伊斯顿指出,澳洲政府的这项新法案从根本上就误解了平台与新闻出版商之间的关系,让脸书面临遵守法律及禁止澳洲新闻服务的艰难抉择,故脸书在“怀着沉重的心情下”选择了后者。

伊斯顿指出,脸书的决定会有四大主要影响,包括澳洲发行商的专页内会被限制张贴或分享内容,但其他功能不受影响;国际发行商仍可继续在平台上出版新闻内容,惟澳洲用户无法阅读或分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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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在用户方面,澳洲用户无法在脸书阅读或分享当地或国际新闻,或来自澳洲及国际新闻专页的内容;国际用户则无法阅览或分享来自澳洲新闻媒体专页的文章。

他亦强调脸书与谷歌处理新闻内容的手法不同,称发行商自愿在脸书出版新闻,从而增加读者数量,刺激广告收入,而谷歌搜寻则与新闻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媒体不是自愿提供内容。

伊斯顿表示,公司准备在澳洲推出脸书新闻,同时明显增加向当地发行商的投资,但只会在适当时机时才实行,目前会将发展重心着眼于其他国家。他批评澳洲的新法律定下先例,容许政府决定谁可以参与这些新闻内容协定,更重要的是决定从免费服务中获价值的一方可以取得多少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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