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讯)一名承包商被控在没有提供服务下,伪造文件向一所工艺学院收取5200令吉维修水供工程费而俯首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以监禁9个月代替。
被告沙益巴斯里(56岁)今早在没有代表律师陪同下,被带上怡保反贪污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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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2018年11月6日在仕林河苏丹阿兹兰沙工艺学院,在没有提供服务下,伪造文件收取该学院的5200令吉水泵房工程费,而触犯了刑事法典471条文(伪造文件),及可在刑事法典465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是副检察司努鲁华希达。法官英德拉判被告罚款1万令吉或以监禁9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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