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2日讯)男子涉及性侵女儿,今日在美里地庭面控6项性侵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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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末尼(53岁)否认有罪,获准由6名本地人以6万令吉保外,案件将于本月27日续审。
被告于4月14日、15日及本月6日凌晨1时,在杜当区第1期住宅区6次抚摸及用手指性侵14岁女儿的私处。
由于被告性侵女儿,分别抵触刑事法典377CA条文(以物体进行性行为)及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14(d)条文及16(2)(a)条文同读。
在刑事法典377CA条文下,罪成都最高刑罚可被判监禁20年,并可另加鞭笞。
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14(d)条文下,罪成者最高刑罚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并可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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