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国会下议院前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指出,首相和内阁应该建议国家元首,以便在紧急状态于8月1日结束前,立即召开国会。
他今晚发表文告说,这也符合联邦宪法第150条第3款,即颁布紧急状态及其下的条例必须提交国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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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著,应该在紧急状态于8月1日结束之前召开国会。”
他说,根据国家王宫的官方声明和掌玺大臣的文告,他认为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都认同立即召开国会会议是很重要的。
他说,陛下已明确的表明,国会是讨论紧急状态条例和国家复苏计划,以及审查应对冠病疫情和人民困苦的重要平台。
他指出,陛下和统治者所提供的意见非常恰当和准确,同时反映了联邦宪法下元首的职能,其中包括陛下就国家事务获取信息、获得首相和内阁提供咨询以及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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