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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07pm 19/07/2021

​东姑安南收贿案无罪释放 · 总检署入禀上诉

作者: 黄田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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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9日讯)总检察署于今日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挑战上诉庭裁定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东姑安南向商人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案的无罪释放判决。

据总检察长办公室的消息人士透露,上诉通知是在今午12时30分左右提呈的。

上诉庭于本月16日推翻吉隆坡高庭的判决,改判东姑安南在向蔡景康收取200万令吉一案,无罪获释,免去监禁12个月和罚款的刑罚。

上诉庭三司非一致判决

不过,这并非一致判决。在上诉庭三司中,上诉庭法官拿督苏拉雅和拿督阿末纳斯菲支持上述判决,而拿督阿布巴卡嘉依斯则否决这个判决。

当时,法庭裁定蔡景康给东姑安南的200万令吉属于政治献金,而不是贿赂金。

高庭于去年12月21日宣判,东姑安南向蔡景康收取200万令一案罪名成立,被判处200万令吉罚款及12个月监禁。

也是布城区国会议员的东姑安南被控在担任公职,即联邦直辖区部长期间,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国际银行户头,而他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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