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大马股票交易所为提高上市公司董事素质和透明度,建议将独立董事的委任期限限制在12年。
交易所发表文告说,配合上述目标,交易所也打算要求上市公司在个别网站上公布该公司和子公司董事委任和续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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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将针对上述两项建议发出公众咨询书。
交易所指出,良好监管、领导连续和董事独立始终是持份者和监管机构重视的环节,而冠病爆发更突出了加强董事成员组成和结构的必要,因此未来上市公司必须着重于董事的委任期限、素质和廉正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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