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封面头条

|
发布: 6:09pm 29/07/2021

元首未御准撤紧急条例 斥达基尤丁 总检察长 误导国会

(八打灵再也29日讯)就在国会特别会议晋入第四天之际,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今日突然通过国家皇宫总管拿督阿末法迪尔,罕见地发表文告对两位中央高官表示极度不满,矛头直指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在国会发表有关政府取消紧急条例的声明不正确,并且误导国会。

有关声明也直接点名对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没有执行之前达成的共识,即国会必须将废除紧急条例一事提呈国会,以及进行辩论的做法感到非常遗憾。

ADVERTISEMENT

未御准撤紧急条例

有关声明强调,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还未御准政府废除紧急法令条例。

达基尤丁于周一(26日)在国会下议院特别会议上宣布,政府已经撤消所有紧急条例。

国家皇宫文告指出:“陛下认为部长在7月26日发表的声明不正确且混淆了国会议员。国家元首对部长在国会发表的言论,感到非常遗憾,因为陛下尚未御准取消紧急状态条例。”

极度遗憾建议没执行

“国家元首感到非常极度遗憾,因为达基尤丁与依德鲁斯在7月24日通过线上会议觐见国家元首时,元首已经御准,政府必须先在国会提呈与辩论,才能废除所有紧急条例,但这项建议并没有获得执行。

国家元首认为,政府在7月21日未经国会辩论下仓促废除所有紧急条例,除了误导国会,也不仅违背国家原则阐述的尊崇法治原则,甚至还违反了联邦宪法所述的国家元首的功能与权力。

文告说,尽管联邦宪法第40(1)条阐明,国家元首必须依据内阁的建议行事,但若有任何一方违宪,作为一国之首的国家元首有义务给予劝告与训诫。

文告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150(2B)与(3)条文阐明,颁布与废除紧急状态条文的权力属于国家元首。

促国会优先关注人民福祉

此外,陛下促请所有国会议员在国会会议期间,优先关注人民和国家的福祉,寻求方案解决人民与国家在冠病疫情中所面对的各种问题。

陛下也借此机会呼吁人民共同祈祷,让国家在上苍的保佑下,远离任何灾难,冠病得以遏制和尽速结束。

感谢政府召开国会

另外,陛下也感谢政府在周一开始召开国会会议。

文告说,这符合了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在6月16日召开的特别会议中所提出的建议——在紧急状态结束前召开国会会议。

“陛下强调,在君主立宪制与宪法至上原则的议会民主制度中,各方都必须遵从法治。”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