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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56pm 17/01/2020

副总警长:属管制品·烟花仅抛掷款可售卖

(吉隆坡17日讯)新春公开燃放鞭炮课题引起民众混淆,全国副总警长拿督马兹兰对此重申,只有45种抛掷烟花获准售卖和燃放。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燃放爆竹和烟花依然在1957年爆炸物法令下受到管制,不过内政部批准营销商在佳节期间进口、存放和售卖烟花,分别是44种HAPPY BOOM和一种POP 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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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玩45种HAPPY BOOM和POP POP

“其中36种抛掷烟花HAPPY BOOM和POP POP可以公开售卖,另9种HAPPY BOOM则是社团和个人在符合条件下,可向烟花进口公司购买。”

马兹兰指出,小商家、零售商、超市或中介则都不准售卖上述9种HAPPY BOOM烟花。

“烟花也不能售卖给18岁以下人士,或透过社交媒体进行网上销售。”

他说,超市和购物广场外围可在符合条件下售卖36种烟花,即拥有安全贮藏处和拥有地方执法单位发出的执照、准证、票券或批准公函。

“7- Eleven、Mr DIY和99 Speedmart等同类型的零售商店,也仅获准售卖一种烟花,即POP 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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