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澄清,在发生2名人权委员会委员确诊感染冠状病毒疾病后,没有采取应急措施的报道,反之已经立即采取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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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说,此前该委员会于3月11日发表文告确认1名人权委员会确诊冠病,当时也宣布位于吉隆坡的总部办公室于11日至14日关闭,以全面消毒。
文告说,之后增加另一宗确诊病例,该委员会已经通知曾于3月2日至4日出席人权委员会听证会的人士,关于他们曾与确诊病例患者接触,同时也通知了与委员曾接触的外部活动主办单位,让他们通知他们的客户。
已向卫部提供接触者名单
文告说,两名感染的委员已经自我隔离及在之后入院,不管是人权委员或该委会办公室任何时候都不曾向卫生部隐瞒资讯,而是遵守卫生部官员的劝告,同时也向卫生署调查员提供了所有与两名确诊人权委员接触过的出席者名单。
根据卫生部程序,将会指定官员负责跟进有关名单,并在有需要时安排进行检测。
文告指出,人权委员会都有遵守政府应对冠病的条规,即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管制法令,指定的官员在该法令第3(3)条文下有义务对资讯保密,同时也在第22条文下,若阻碍任何授权官员取得资料,或提供假资料,则会构成罪行。
文告说,人权委员会完全明白需要在公众的权利及健康与安全之间取得平衡,该委员会也确认,有妥善处理,并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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