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8日讯)一名男子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在屋子旁边烹煮哥冬水出售,被闻讯而至的警方扣捕,今日三罪并发,被警方以违反行动管制令、拥有哥冬叶及哥冬水的罪名,控上马口推事庭。
被告莫哈末苏西(37岁),今早联同其余两名也是违反行动管制令的男子,被带到马口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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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项控状中,他被控于4月3日下午约3时30分,在仁保镭南2土展区一间屋子外,触犯2020年防范及抑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1)条文而被控,并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对于这项控状,被告并不认罪,推事基尔尼占允许他以1500令吉保释外出候审,案展5月18日续审。
第二项控状中,莫哈末苏西被控于4月3日下午约3时30分,在仁保镭西2土展区一间屋子右边,拥有16.5公升哥冬水,触犯1952年毒药法令30(3)条文,并可以在相同法令30(5)条文下被控。此条文中,一旦罪成可以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在第三项控状中,莫哈末苏西被控于4月3日下午约3时30分,在仁保镭西2土展区一间屋子右边,拥有3.5公斤哥冬叶,触犯1952年毒药法令30(3)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30(5)条文下被控。
莫哈末苏西对次第二项控状及第三控状当场认罪,由于化验报告未出炉,推事允许他另以2500令吉保释外出,案展5月18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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