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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06pm 10/06/2020

卫长:属全球大流行病·冠病归类传染疾病

快速回应小组引述卫生部长的发言表示,冠病是全球发生的新大流行病,归类于342法令第一列表的第30条例,即任何威胁生命的微生物感染。
快速回应小组引述卫生部长的发言表示,冠病是全球发生的新大流行病,归类于342法令第一列表的第30条例,即任何威胁生命的微生物感染。

(八打灵再也10日讯)有部分人士认为,我国不能实行行动管制令,因为冠病没有列为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342法令)第一列表的传染疾病,但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给予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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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讯及多媒体部快速回应小组今日的文告,阿汉峇峇强调,冠病是全球发生的新大流行病,归类于342法令第一列表的第30条例,即任何威胁生命的微生物感染。

“把342法令第一列表修正以把流行病列为传染病,这需要通过部长权力依据342号法令第30条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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