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公共交通和拥挤的公共场所今日起强制佩戴口罩,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提醒民众,在戴口罩的同时也必须保持安全的身体距离,也就是与他人保持1公尺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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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政府规定8月1日起在公共交通和拥挤的公共场所必须强制戴口罩,违规者可在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342法令)下被罚款1000令吉。
他在文告中说:“目前有两种口罩可以发挥防范的作用,其一是医疗用途的口罩及非医疗用途口罩。”
他指出,医疗用途的口罩如3层的外科口罩是医护人员所使用的,如果民众出现呼吸道症状,或者属于高风险群,如60岁以上者,或者患有慢性疾病如糖尿病和高血压也可以戴这种口罩。
他说,如果是没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士,在难以保持身体距离的公共场合时,可以戴上非医疗用途口罩,市面上也有布质的非医疗用途口罩,但是这些口罩不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所订下的口罩特质。
“民众可以戴这种口罩,但是其效用胥视口罩的类别和多少层布料而定。”
他也提醒民众不要共用口罩,同时必须正确地戴上口罩及丢弃用过的口罩。
他也说,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戴口罩,他们会呼吸困难及不省人事,无法自行脱口罩。
他促请公众全力配合政府,一起战胜这场防疫战,只要大家团结一致就会强大、一盘散沙就会崩溃,人民的态度决定了这场抗疫战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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