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5日讯)相恋时作为礼物的钻石戒指,却在分手后遭前男友报案指控偷窃钻石戒指,一名美容顾问今天在拥有赃物的罪名下被控上灵市推事庭,她否认有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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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31岁)于今早8时15分,在其代表律师拿督苏拉星、凯拉斯、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和该部顾问律师余家福陪同下抵达八打灵再也法庭。
根据控状,被告侯女士于本月8日在灵市格拉那再也伯乐泰广场(Paradigm Mall)的宝光珠宝行被发现拥有赃物,该枚钻石戒指是在蒲种地区报失,市值约2万2480令吉,因此被告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11(藏有赃物)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不认罪保外候审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内容,但是否认有罪。
推事莫哈末依万准许被告以4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案件在下个月25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拉兹副检察司。
苏拉星向媒体表示,有关鑽石戒指是前男友赠送的礼物,未料被对方诬蔑偷窃,其委託人昨天已到八打灵再也警区总部报案,要求警方重新调查有关前男友指控其委託人偷窃鑽石戒指案,还她一个公道。
我们对大马司法有信心,相信法庭会作出公平的判决。"
张天赐指出,这案件就让法庭去判断,他始终相信正义得以伸张。
背景
与拿督交往获赠
分手后指诬蔑偷走钻戒
侯女士(31岁)是于2017年3月开始与自称拥有拿督头衔的男子(45岁)交往,随后展开同居生活,获赠一枚0.86克拉钻石戒指;她于前年12月决定分手。
她因经济出现问题而于本月3日钻戒带到金钻行估价打算变卖,没想到在本月15日,竟有警察上门逮捕她助查一宗偷窃案,被告知该枚钻戒属于前男友的妹妹,而前男友兄妹俩先后向警方作出投报。
侯女士前男友于本月12日报案诬蔑是她偷走钻戒,警方由原本的偷窃罪名,改为拥有赃物罪行继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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