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首相署(国会及法律)部长拿督达基尤丁表示,政府没有必要解释其撤回限制首相任期最多2届的修宪法案的决定。
“基本上政府不需要给予任何理由解释为什么其(限制首相任期修宪法案)被撤回,这是现任政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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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是在国会下议院,针对公正党峇央峇鲁区国会议员沈志勤要求部长解释,为何国盟政府决定撤回该修宪法案时,这样回应。
他也指出,在议会常规第62条文下,部长有权撤回或展延法案,且该条文也没有说明在政府宣布撤回法案时,必须给予任何解释。
沈志勤随后追问,国盟政府是否无意继续进行任何改革,达基尤丁表示:“在这件事情上,至目前为止,无意(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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