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就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被判罪名成立提出上诉,此案于10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接受马新社询问时,以短讯方式证实上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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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也上诉要求增刑罚
现年67岁的纳吉针对高庭判处他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提出上诉,而控方也提出上诉,要求增加对纳吉的监禁和罚款。
纳吉也是北根区国会议员,他是在今年7月28日,被吉隆坡高庭宣判滥权罪名成立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监禁代替。
此外,纳吉面对的3项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各被判入狱10年;所有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需坐牢12年。
法庭允准纳吉暂缓执行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罚款以待上诉,纳吉目前是以200万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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