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今日裁决,今年5月18日召开的“一日国会”没有违宪。
此案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马说,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纳入相关政府机构和专家,特别是卫生专家有关冠病现况的相关报告、文件及讯息后,先后在今年4月17日和5月12日致函5月18日召开一日国会的决定予国会下议院秘书处。
ADVERTISEMENT
他不认同答辩人基于冠病而进行的一日国会是欲盖弥彰(fig leaf)。
“答辩人认为,英国、新加坡和加拿大的立法机关已经召开会议通过冠病所必需的立法,但我认为,世界上每个国家都面临着自己独特的情况和挑战,所以每个政府能以本身的策略和方案针对情况给予解决。”
阿末卡马也无法认同答辩人律师的意见,即一日国会破坏联邦宪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的议会问责制,即内阁对议会负有集体责任。
他认为,一日国会不会违反三权分立的原则,也不会阻止国会议会进行专属的宪法义务。
“对我来说,只要政府就一日国会给出合理的理由和解释,法庭将不会干预政府的理由或调查结果。”
他说,联邦宪法第55(1)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必须在距离上季会议不超过6个月内谕令召开国会,而距今上次召开国会会议是在2019年12月19日,所以今年5月18日召开国会会议没有违宪。
“无疑,一日国会是不寻常且前所未有的,但对我来说,这不是违法的,而是合法的。”
律师肯卡兰和社运分子阿鲁慕甘代表律师巴斯甸说,他们会根据这项裁决,提出上诉。
他们是在5月15日入禀法庭诉讼,分别将慕尤丁和时任议长丹斯里阿里夫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以要求宣判一日国会违宪。
他们指,5月18日的第14届第3次国会会议只举行半天,而且除了国家元首发表施政御词,并未设辩论环节,因此违宪和不合法。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