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高庭择定于10月7日,聆审一名家长和2个非政府组织针对教育部从今年开始在所有小学,包括多源流学校的四年级马来文科目中落实爪夷文字单元课程,所提交的司法检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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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申请方为家长维莎、马来西亚华校生协会会长陈纹达及大马兴都Agamam协会主席拉威,代表律师为古纳斯兰;代表答辩方(联邦政府和教育部长)的则是来自总检察署的律师阿末哈尼尔。
古纳斯兰指出,由于总检察署才在周二针对申请方的司法检讨申请提交相关文件,因此申请方向法庭要求展延聆审,以便申请方有时间针对总检察署的文件作出回答。
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谕令申请方,必须在9月24日前提交书面回应,并择定于10月7日聆审申请方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
爪夷文书法行动组织(Sekat)总秘书阿伦多拉沙米亦现身法庭给予支持。
维莎、陈纹达和拉威是在今年5月20日针对教育部从今年开始在所有小学,包括多源流学校的四年级马来文科目中落实爪夷文字单元课程,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并将教育部长和联邦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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