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正在针对任命反贪会主席一职需通过宪法程序,以及成立反贪会服务委员会的建议准备内阁文件,以便内阁批准和落实。
反贪会今日发文告表示,目前正在草拟这份内阁文件,以便提呈到内阁以进行讨论和批准,一旦内阁批准后,将在近期内提呈到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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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会指出,最近召开的反贪内阁特别委员会(JKKMAR)会议已经同意上述两项建议。但由于上述两项建议在宪法上是新的条款,因此需要三分之二国会议员通过,才能修改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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