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6日讯)中国四川遂宁一宗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上月24日宣判,因未找到掷物者,法院判处事发大厦的所有住户每户赔偿3000元人民币(约1819令吉)。
ADVERTISEMENT
事发於2016年11月11日,李女士用婴儿车推着不满周岁的女儿回家,走到油坊中街人行道时,突然一个健身铁球从天而降,击中女婴。女婴满脸是血,昏迷不醒,送院延至当晚8时不治。
事发後,警方曾调查涉事地点整栋大厦住户的情况,但未找到掷物者。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该大厦所有业主包括地铺经营者,均有可能是掷物者,判处每户赔偿3000元(约1819令吉)。目前并不清楚该大厦有多少住户,以及赔偿总额。
女婴父亲受访时表示,法院一审判决後,由於处於上诉期,他还没有拿到钱,而且已经有个别业主上诉了。他和妻子目前有了一名儿子,刚满3岁。
(明报综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