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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10日訊)被控開車猛撞後再亂棍打死華裔男子的王坤山(譯音,36歲),今早被帶往北海法庭過堂,法庭諭令被告做精神檢測及觀察一個月,並於10月9日過堂。
被告被控於7月29日凌晨5時50分至6時之間,在北海達麗亞花園致死一名男子劉永興(譯音),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
第二地庭法官諾艾尼批准辯護律師希山向法庭的申請,諭令被告必須到怡保幸福精神病院(紅毛丹精神病院)接受觀察一個月。
此案主控官為羅斯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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