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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发布: 9:08pm 07/10/2020

姦殺護士罪成上訴失敗 前板廠工人維持死刑

(布城7日馬新社訊)一名護士在5年前被一名前板廠工人割頸再強姦,重傷致死,聯邦法院今日駁回兇手提出的最後上訴,他將以死刑作為犯下惡行的代價。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羅哈娜為首的三司,一致駁回27歲的莫哈末阿瓦里被哥打峇魯高庭宣判他謀殺罪名成立處以死刑的判決,所提出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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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兩名法官是拿督王南吉和拿督斯里哈斯娜。

死者5歲兒目睹經過

較早前,副檢察司拿督納茲蘭要求法庭駁回被告的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因為他的殘忍行徑,被死者事發當時年僅5歲的兒子親眼目睹。

“上訴人(莫哈末阿瓦里)的行徑兇殘惡毒。在砍傷死者的頸部後,竟在死者血流如注的情況下強姦她。

“死者身上有11道傷口,分佈在頸部和手部。在本案中,上訴人使用巴冷刀在死者頸部左右兩側割頸。很顯然是有意置她於死地。”

事發後豪飲7瓶酒“慶祝”

他說,在事發後,被告到鄰近一家食肆豪飲7瓶酒“慶祝”其所作所為,並偷走25歲死者的200令吉和一部手機。

根據呈堂證據,死者的丈夫是一名輔警,他在2015年3月1日凌晨2時下班回到家,驚見妻子光著身子,蓋上被子躺在屋前的柏油路上,他趕往毗鄰的父親家求助。

死者的夫家將她送往話望生醫院,丈夫看到他們3名年齡分別為6個月、3歲和5歲的孩子,躺在染血的床褥上。

死前揭兇手身分

死者同一天清晨6時40分逝世,她在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寫下揭露兇手身分的訊息。

被告莫哈末阿瓦里在自辯時卻指出,他是潛入死者房間偷竊,死者當時仍醒著,發現他之後大吃一驚。

他供稱,死者被姦汙時,其頸部的傷勢令她呼吸困難。

辯方律師:死者反抗非蓄意謀殺

上訴人的代表律師阿末尼贊今日在庭上指出,其當事人無意謀殺死者,而是死者反抗,才會致死她。

他說,其當事人的罪行是誤殺,羅哈娜接著問說:“那上訴人應該被釋放?”,律師答道:“不是……(應)在刑事法典第304條文(誤殺)下治罪。”

羅哈娜裁決時說,在研究上訴記錄和上訴庭核實高庭法官判詞理由後,聯邦法院認為,先前兩個法庭皆無犯錯。

她指出,高庭法官已經詳研證據,裁決控方證明犯罪意圖。

羅哈娜說,具有支持作用的證據如目擊證人的供詞,顯示上訴記錄內有關被告行徑的證據,牢不可破。

“我們認為,沒有任何理由讓我們推翻這兩個法庭的裁決,我們認同,將上訴人定罪是安全的,基於此,我們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罪成裁決和刑罰。”

莫哈末阿瓦里在聞判後顯得冷靜。

他也在高庭被判強姦死者罪成,處以監禁18年和鞭笞12下,但今日的上訴只涉及死刑。

控狀指被告於2015年3月1日午夜12時20分至凌晨2時,在話望生甘榜峇都巴班一間沒有門牌號的房屋,謀殺和強姦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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