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7日讯)关丹高庭以包括法庭没必要插手政府政策,建议应以“投票箱”检讨为由,驳回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针对彭州政府强制招牌需附上爪夷文,进行的司法审核申请,并判决邹宇晖需支付共1万令吉堂费予答辩人,即彭州政府及劳勿县议会。
关丹高庭法官拿督再那阿兹曼于今早在关丹高庭,针对邹宇晖申请司法审核挑战州政府强制招牌需附爪夷文的决定,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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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没必要插手政府政策
再那阿兹曼以3个理由拒绝邹宇晖的司法审核申请,其一为,虽然这项指南尚未宪报,但民众已经了解这项指南,因此宪报与否并不重要;其二为,入禀方应当要寻找法律条文,以确认这项政策是否有违宪;其三为,这是政府政策,法庭没必要插手,反之应该以“投票箱”或大众观点来检讨政府的这项政策。
在法官作出裁决后,彭州政府的代表律师拿督T.阿马南丹及法拉和劳勿县议会的代表律师诺法紫拉各寻求5000令吉的堂费,再那阿兹曼较后宣布,邹宇晖必须支付各5000令吉,共1万令吉堂费予答辩人。
邹宇晖是于今年7月杪,入禀法院,申请司法审核挑战州政府强制招牌需附爪夷文的决定,并将劳勿县议会及彭州政府分别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其代表律师题张嘉恩。
较早前,爪夷文书法行动组织(SEKAT)同样入禀关丹高庭挑战关丹市议会强制招牌需附爪夷文政策合法地位的司法审核,惟高庭在9月25日同样判决拒绝是项申请,同时3名入禀申请者各需支付1万令吉堂费。
邹宇晖:将讨论是否上诉
邹宇晖对于司法申请闯关失败感到遗憾,将会进行内部讨论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他今日在彭州政府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如是表示。陪同者包括文德甲州议员胡智云、直凉州议员梁耀雯、美律区州议员李政贤及金马仑丹那拉打州议员张玉刚。
邹宇晖指出,关丹高庭拒绝司法审核的申请,意味案件入不到闸,无法获得批准进入司法程序。
“法庭是基于不满政府政策,可透过投票箱表达出来,但我们提出的理由是爪夷文政策尚未宪报一事,但高庭表示宪报与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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