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5日讯)藉词摩托车被偷及遭人恐吓勒索,2名男子涉嫌向警方报假案,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报假案)调查。
灵市警区主任聂依查尼助理总监发文告说,前日下午4时38分,1名保险代理员向灵市警方报案,声称其停泊在白蒲大道靠近格拉那再也湖的本田CBR摩托车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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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过后向他录供时,发现案情有许多疑点,经过深入盘查后,证实男子报假案。
他说,原来嫌犯的摩托车曾经发生过死亡车祸,严重毁坏,嫌犯报假案是要申索保险赔偿。
“警方已把调查报告提呈予副检察司,并建议以报假案条文提控嫌犯。”
至于次宗案,报案人为道路承包商(26岁),他前日傍晚6时零9分向灵市警方报案,声称他遭阿拉白沙罗某工地的保安员(44岁)恐吓,对方威胁他必须向主要承包商缴付1万8000令吉,以确保工作顺利,否则工具将遭人纵火。
聂依查尼说,警方事后向涉案的3人录供,发现案情有诈,查悉是报假案,事后扣留报案人的手机及晶片。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报假案)进行调查。
鉴此,聂依查尼劝告民众,不要为了私利报假案,报假案属于严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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