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道:謝仲洋
(巴生9日訊)雪州巴生一名樂齡男子以為獨自在公園裡看報不用戴口罩,結果遭路過的4名刑事便衣警察發現和開出1000令吉罰款,讓低收入的男子大呼無奈,哭訴自己“太倒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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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任職補習教師月收入300令吉的李健興(65歲,譯音)說,他做錯事就要負起責任,但希望當局考慮減少罰款額,也讓他分期付款。
家門外公園空無一人
他對星洲日報說,昨日早上11時,他帶著一份報紙和一本書,到距離家15公尺的公園,那時公園空無一人。他坐下不久後,一名警察經過,質問他為何沒有戴口罩,他申辯公園裡並沒有其它人,以為可以不用戴口罩,也一時疏忽忘了攜帶口罩,不過警察不接受而開出罰單。
警察建議他到巴生縣衛生局求情,“但是,我不會開車,只好到巴生福建會館附近的政府衛生診所詢問。”
教補習月入僅三百
李先生在電話裡向星洲日報記者哭訴,衛生局職員告訴他需到綠林鎮的巴生縣衛生局上訴,但他只有腳踏車代步,從巴生北區永安鎮騎腳車到南區綠林鎮,需要一小時車程。
他是退休銀行職員,目前在永安鎮租房,每月僅靠教導7名學生補習,獲取305令吉的微薄收入維生。
“我不是不要付罰單,做錯事了就要負起責任,但我要求能不能減少一點,或讓我可以分期付款。”
平日出門都戴口罩
“我也不知道為何昨天沒有戴口罩,也忘記帶出門,平日都有戴口罩的,我知道前線抗疫人員很辛苦,因此看到有人沒有戴好口罩,也會去勸說一番。”
林立選:事主要求減少罰款
住在永安鎮的瓜冷縣新村事務協調官林立選說,李先生昨日尋求他協助。
“他要求協助以減少罰款,同時允許讓他分期付款。”
嚴玉梅:警察常巡公園草場
巴生市議員嚴玉梅受詢時指出,事主今早拿著罰單求助。她已要求巴生新城州選區一名青年律師,提供義務法律援助。
嚴玉梅提醒巴生市民,警察或便衣警員經常到永安鎮和百家利花園等住區公園及草場一帶巡視,促請市民離家到戶外休閒,就一定要戴口罩。
甘國泰:義務提供法律援助
雪州地方青年委員會(PeBT)巴生新城州選區(N45A)主席甘國泰律師受詢時表示,若事主要帶上法庭求情,他會義務給予法律援助。
他指出,事主到綠林鎮的巴生縣衛生局繳清罰單,就不需要上法庭;除非事主要求減輕罰款額、或無法繳付1000令吉罰款,須上庭由法官的酌量權裁定。
他解釋,縣衛生局官員並沒有減少罰款額的酌量權或有權取消罰單。
他坦言,法官一般會以公共利益為優先考量,除非事主情況特殊,才能給予通融,所以相信減罰款額的幾率不大。
分期繳付罰單沒先例
對於事主希望分期付款方式繳付罰單,甘國泰認為,應該沒有這個案例,相信縣衛生局也沒有這個權限。
他說,若上法庭求情,法官會視情況減輕罰款額,但事主須當場付還罰款。
詢及今年11月初,巴生一名民眾申訴在餐館掃描了MySejahtera手機應用程序,還是被警察開罰單,他報案後到縣衛生局上訴取消了罰單;他表示,這宗案例是事主成功挑戰了罰單的合理性。
甘國泰指出,根據1988年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法令下的防疫標準作業程序,民眾在公共場合需要戴口罩,執法員根據該法令第25條文開出不超過1000令吉的罰單,是具有合法效益的。
他說,目前沒看到案例說縣衛生局官員可以取消罰單,但不排除或有別的因素,如一些地區若沒在憲報頒佈為傳染病疫區,而罰單上的住址不在憲報內的疫區,基於這個因素的罰單是可以被取消的,一切需以案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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