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4日讯)沙亚南警局一名一巡伍长与在工厂人事部任职的妻子串通,伪造发薪文件,以把2年总共26万3810令吉85仙的月薪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因此遭反贪会提控上庭,并面对25项控状。
被告是于上星期遭逮捕,不过,他的妻子还在潜逃中。被告今早在怡保反贪污地庭上否认有罪,法官英迪拉最终允许被告以12万5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的情况下保释外出。同时,被告也得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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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择定这宗案件于6月17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依巴(31岁)被控于2018年至2020年6月间,在一家工厂的办公室,与身为人事部执行人员的妻子串通,提供伪造文件,植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以领取有关公司的月薪,因此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28(1)(c)条文,并与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8条文同读,可在同一法令24(2)条文下遭惩罚。
被告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及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妻子在潜逃中
由于被告的妻子在潜逃中,副检察司鲁努希达担心被告也会跟着潜逃,因此今日在法庭上反对被告保释外出。不过,被告的律师莫哈末里端在求情时,认为被告亲自向霹雳州反贪会自首,而且也给予反贪会充分配合,包括带领反贪会官员到森美兰淡边和马六甲寻找妻子,所以没有潜逃的意图。
反之,莫哈末里端希望法官念在被告需要养育一名新生儿,将每项控状的保释金定在2000令吉。最后法官英迪拉把保释金额定在12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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