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希望国家不再有贪污腐败的大马人,我们被迫面对6种叙事,这些情况对我而言,反倒让贪污行为合法化了。
第一种叙事,为了政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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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叙事是这样讲的,“国家需要政治稳定,以免在未到原定大选日期前,政权频更迭,因此,若有国州议员为了国家政治稳定,为了好处、职位和各种项目而跳槽,是一种爱国行为。因我国尚未有反跳槽法令,因此这类行为是合法的。”
第二种叙事,为了种族主权。
这种叙述方式是,“为了不让这个国家被西方或非伊斯兰思想玷污,因此不论以何种方式,我的种族都需要牢握最高领导职位。
需要金钱来利诱以赢得大选。民主也是某种形式的行贿,因为当人民获得好处时,他们会投票给我们。不给就没票,那我族的尊严和价值观就荡然无存了。”
第三种叙事,合法化独立思辨(Ijtihad)。
这种叙事如此说,“如果我们看官员,薪水不高负担又多,并非他的过错,可以贪污。又或者该官员因突如其来的意外,需要财务援助,因此我们可以原谅这样的行为。身家千百万的政治人物也一样,他的需求大也有很多负担。
第四种叙事,为了伊斯兰斗争。
这种叙事非常经典,“伊斯兰是世上真正的宗教,其他宗教皆胡说八道,阿拉所教导的伊斯兰价值观和尊严,是人类史上最好的。
因此,在议会上为伊斯兰斗争居首位,甚至超越国会辩论,是一项神圣的行为。 如果其他政党的“朋友”,提供拨款帮助实现这一目标,则应视来自阿拉的礼物,欣然接受。”
第五种叙事,为了经济平衡。
这种叙述方式在文员和低阶官员中备受欢迎,“哎啦嗨,发展商在银行里有很多钱,我们讨六、七千令吉以加快数以亿令吉计的发展项目,有何问题?他不会有感觉。
再说,如果一家餐厅要快速取得清真认证,就需要特殊处理,否则就等一、两个月吧。再说了,我们的上司还有上层也拿数十千,你看他新买的宝马轿车,钱从何来?如果他们都可以拿,没理由我们小江鱼仔不能拿一些。”
第六种叙事,贪污并不是偷窃。
我从一名大师身上听说,经文内没指贪污是偷窃,因此断肢法并不适用于贪污者。如果你偷名贵的衣服鞋子就要被砍手,但是400亿令吉消失不见,犯案者的处罚却不及前者。
经文内对偷窃的定义非常清楚,但蓄意提高标价或转钱去不存在的基金会,或协助故意经营不善后倒闭的企业或银行等这类概念,全部没在这大师的经文内。
我们要如何应对上述这类叙事?我认为,首先要教导人民的是,这国家属于所有人民。
向富人征税,是要将税收分配给造福人民的计划,而不是惠及公务员或议员口袋。如果公务员和政治人物拿走了这些钱,那么只剩下一点钱,去分配给大多数的穷人。
看看报章上有关人民生活痛苦的新闻。谁来帮助他们?好心的大马人。如果问政府,答案是没有预算或拨款已用完。事实并非如此,很多钱被滥用在所谓“边看边学”的出国旅行,其实只是吃喝玩乐的出国派对。
人民过去曾被为了人民,国家要发展的说词所骗,而反对党质疑有问题的计划时,却被驳斥,反指反对党旨在破坏种族和宗教。
我以为这样的做戏方式不再有效,因为许多朋友都在国外留学6年,但他们也相信这样的说词,特别是关于宗教和种族的叙述。
最后,我认为,我们需要纠正,什么才是真正的种族和宗教发展叙述。若还是困在所谓“伊斯兰或马来人敌人”的恐惧中,那很难向前迈进。
因宗教司和学者不理解民主国家概念,所有阅读此文章者,就算死了复活三次,贪污腐败课题也无法解决。
大学生和大学讲师也同样不理解,真正的民族国家发展和以宗教道德操守为中心的理念。
哎呀,这样实在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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