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讯)公正党巴西古当区国会议员哈山卡林认为,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第14(1)(a)条文,约束了国家元首在谕令召开国会会议课题上的权力。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有关条文阐明在紧急状态期间,召开、休会或解散国会相关的拨款,将不具有效应,而元首正好是有权力召开、休会或解散国会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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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55(1)条文,国家元首有权召开国会会议,不能让国会休会超过6个月。
“第十四届第三期国会的最后一次会议是在2020年12月5日,意味着今年6月14日就过了6个月,然而截至今日,并没有任何明确的迹象显示国家元首何时会谕令国会复会。”
哈山卡林认为,若按照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第14(1)(a)条文,国家元首似乎对于国会重开的日期拥有裁量权,然而,在紧急状态下这并不容易。
须获独立特委会劝告
他解释,根据紧急状态法令第2(1)条文,陛下必须取得独立特别委员会(Jawatankuasa Khas Bebas)的劝告,而根据第2(2)条文,该委员会的成员由陛下挑选。
他说,该委员会也被赋权在冠病疫情期间,联邦是否面对危害治安、经济和公共安宁的紧急状态情况,给予国家元首劝谏。
“总的来说,如果陛下要重开国会,最容易和实际的做法就是废除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第14(1)(a)条文。”
哈沙卡林表示,然而,根据联邦宪法第40(1)条文,国家元首必须在内阁的劝告下行事。因此,陛下在废除有关条文方面是不具有裁量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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