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22日讯)全国交通机件及相关工业雇员职工会(NUTEAIW)已入禀国际劳工组织(ILO),投诉大马重工业社(HICOM)汽车制造私人有限公司涉及违反劳工权益,无理解雇5名职工会领袖的工人。
在国内汽车制造领域拥有8000名会员的该职工会今日发文告表示,该公司于2016年2月5日,无理解雇5名在彭亨北根汽车厂任职的职工会领导,理由是他们参与了合法的职工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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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会总秘书哥巴克斯南强调,入禀投诉获得全球产业总工会(IndustriALLGlobal Union)的支持。
32会员曾遭终止雇佣合约
他指出,在解雇5名职工会领导之前,有大约110名会员出席了职工会关于一项与资方集体谈判陷入僵局的汇报会,但汇报会是在工作时间以外及厂外进行。
“很不幸地,资方指控出席汇报会的工人‘破坏了公司形象’和‘引起不必要的公共关注’,资方事后终止了32名工会会员的雇佣合约。”
他表示,在职工会向工业关系局提呈投诉后,以及参与了好几场与涉及单位的调解会议后,资方最终同意为所有人复职,除了上述5名职工会领导。
国内各层法院皆判败诉
哥巴谴责资方的苛刻决定,职工会事后把资方解雇行为带上工业法庭、高庭、上诉庭和最后的联邦法院审理,但各层法院都判处劳方败诉。
他强调,雇佣合约不能限制雇员的个人活动,雇员并没有在工作以外时间卖身给公司。
他坦言,职工会在尝试了国内各管道都不得要领后,在没有选择余地下,只好把此事带上国际平台寻求公道。
“我们认为,大马政府已违反国际劳工组织第98号公约(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第1(2)(b)章。该条款阐明所有雇员应在任何反职工会歧视行为下,例如解雇事件上,享有获保障权益,因为雇员是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参与职工会活动。”
哥巴促请国际劳工组织自由结社委员会要求大马政府遵从和严守第98号公约,以确保国内劳工法能有效保障大马雇员,免遭到反工会行为的歧视,同时力促我国政府必须调查涉案的大马重工业社汽车制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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