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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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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32pm 08/09/2021

刘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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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惟诚.首相信任动议并非多此一举

刘惟诚
2003年和1976年,这都是政坛面对巨变的时刻。一个是强权领袖辞职、高压政府释压,一个是当届首相逝世、副揆匆忙接任。2021年我们也同样面对巨变,所以,我不觉得这信任动议是多此一举。
 
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 昨日的一个贴文,让信任动议可能不会顺利被提呈的疑虑,获得某程度的证实。
 
当然,根据法米的帖文,下周开始的国会下议院会议除了没有信任动议,也不会讨论撤换议长。
 
正当坊间准备找总检察长依德鲁斯算账(他在上周六发文告捍卫依斯迈的首相合法性,声称当今内阁获得元首御准成立,暗示信任动议没有必要,再加上总检察署协助政府拟定提呈国会的议案,所以这笔帐自然需要算在他头上),准备斥责依德鲁斯和政府忽视元首在8月18日发出的御令,掌管国会和司法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就站出来接话,声称依斯迈在第一次内阁会议里已经转告阁员,元首允准了政府不提呈信任动议的要求。
 
本来万众期待的信任动议,结果是让大家等了个寂寞吗?而且,根据依德鲁斯和旺朱乃迪的发言,我们前后组织一下,就可以发现到,依斯迈早在上台前已盘算好,不会提呈信任动议。
 
确实,从法律角度上看,信任动议确实没有必要,而且联邦宪法第43条款并没有允许国家元首在委任首相时设下宪法以外的条件(在此条款之上,成为首相的宪法条件只有两条:获得大多数议员信任的下议员,以及大马出生的公民),换句话说,在挑选首相时元首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酌情行事。
 
但从政治和道德角度,信任动议依然是必要的,而这原因有两个:一,堵截别有居心的议员再次发动移动信任板块的动作,二,透过公开方式巩固并再度确认政府的合法性。
 
前首相马哈迪在2003年辞职后,让继任的阿都拉上任3天后,即11月3日,在国会下议院面对信任动议。当时的信任动议,是由时任工程部长提呈,并辩论了长达2小时才通过的。
 
当时马哈迪牢牢掌控着政府和下议院,为何要“多此一举”推动阿都拉的信任动议?因为马哈迪深知“强人下台、乱人争抢”的规律,再加上烈火莫熄弄到政坛暗流汹涌,所以为了要巩固国阵政府的合法性,以及观察并阻止议员移动信任板块,才推动信任动议。
 
类似的情况在1976年也发生过。第二任首相敦拉萨在英国伦敦逝世隔天,胡先翁接任为第三任首相,政府也在三个星期后,即1月27日提呈信任动议,这也是辩论了两个小时才通过。
 
2003年和1976年,这都是政坛面对巨变的时刻。一个是强权领袖辞职、高压政府释压,一个是当届首相逝世、副揆匆忙接任。2021年我们也同样面对巨变,所以,我不觉得这信任动议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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