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针对高庭宣判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取得大马国籍,高庭今天择定于11月15日审理政府提出的暂缓执行判决的申请。
律师约书亚安德兰向马新社证实,该日期是于今天在副主簿官马斯琳达进行案件管理时所择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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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前线者组织及6名母亲于去年12月18日,入禀高庭联合起诉,并把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国民登记局列为答辩人。
高庭5月6驳回申请撤销
政府于今年1月22日尝试申请撤销案件,但是于5月6日被高庭驳回,政府也准备把案件带上上诉庭上诉。虽然政府提出上诉申请及要求展缓执行判决,高庭裁决,案件能够继续审理。
高庭法官阿克塔达希本月9日在线上审讯时作出标杆性裁决,本地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地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以通过法律获得大马公民身分。
之后,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于9月13日证实已在当天针对高庭的判决,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他说,在取得高庭法官的书面判词之后,政府将入禀上诉书,列出法官所作出的法律和事实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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