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擁離岸公司及股權 董建華梁振英也上榜



(香港4日訊)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公佈“潘朵拉文件”,揭露全球數百名政要和富豪境外隱匿財富情況,香港前特首董建華丶梁振英榜上有名。
立場新聞參與的這場調查發現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丶前香港特首董建華及其家族成員,涉及至少72間離岸公司。董建華及其家族成員,包括其妻子董趙洪娉丶長子董立均丶幼子董立新丶胞弟董建成丶胞妹彭董小萍丶侄女周董立茂及金昌玲等,於1999年至2019年分別為至少72間離岸公司的股東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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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華持7離岸公司股權
洩密文件顯示,董建華以個人或公司名義持有當中7間離岸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權。而其中一間擬用作開設滙豐銀行戶口,處理估計價值100萬美元的流動資產。
洩密文件還顯示,董建華的幼子董立新也透過一間離岸公司,擬開立中國銀行帳戶。董建華胞弟董建成,也涉以4間離岸公司持有銀行賬戶,並以另外兩間持有山頂及淺水灣兩處豪宅物業。
董建華現年84歲,10月1日罕見缺席國旗升旗儀式,董建華事後通過發言人表示,因身體不適在家休養。
梁振英涉賣股權沒申報
香港另一前特首梁振英也曾透過境外公司,迂迴持有境外公司股權,在其擔任特首期間,更曾出售一批股權並獲益20萬英鎊(約113萬令吉)。
立場新聞報道指出,也是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昔日在擔任香港特首期間,曾以信託形式持有戴德梁行外國分公司的30%股權,在2015年12月丶梁振英還在擔任特首期間,該批股份被以20萬英鎊出售。
不過翻查行政會議利益申報,梁從未申報持有該公司股權丶也沒有申報在任特首期間出售股權,因此外界無從得知他賣股獲益。 發聲明稱報道含誤導成份
梁振英在臉書發聲明回應說,申報制度的要求是申報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權,下面各級子公司的股權持有及股權變動不必申報;他並說在制度要求以外主動作出額外安排,將所有股權放入由專業人士管理的信託,“本人不行使作為(包括日本公司)股東的決策權”。
梁振英指出,各地方與各公司辭任董事的法律及合約手續不同,提出辭任董事在法律上不一定馬上生效,“立場新聞的報道有誤導成份,我已交給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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